多米尼加政治和外交

    政治:多于1966年11月颁布宪法,规定本国为总统制国家,设总统和副总统。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,执掌行政权。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,任期4年,不得连选连任。国民议会由参、众两院组成,享有立法权。参院30席,众院120席,由直接选举产生,任期4年。

    外交:多主张开展多边外交,密切同加勒比地区国家的关系。